行业观察

旅行社如何寻求新的经费来源

类别:行业观察|来源:|发布时间:2011-11-07 05:35|评论(0)

旅行社如何寻求新的经费来源

建立政府行政管理模式,管理部门与企业在经济利益上脱钩后所面临的最大困难便是资金的缺乏。只依靠政府的行政经费是难以维持庞大的行业管理和行业服务的。以前靠收取直属企业管理费来服务于整个行业这对直属企业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在新的体制下,管理部门所需经费来源有三条途径:

第一、建立旅游发展基金。这已在全国一些省、市得到实践。通过从旅游企业的营业收入中收取一定比例的经费来建立旅游发展基金既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企业的根本利益。企业所缴纳的那部分资金实质上是以个体货币投入转化为整体货币资本投入。旅游业的特殊性对整体城市形象的要求比对个别企业的要求更为重要。只有当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的整体旅游形象被世界所认可后,方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上争取应有的份额。旅游发展基金征收的范畴、方式和数额可在全国统一政策范围内根据各地情况而定,但该基金的主要用途是基本一致的,应主要用于:(1)市场开发、促销及调研;(2)旅游产品的开发和行业组织活动;(3)资源开发导向和激发;(4)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基金各类用途的比例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配,但绝大部分应用于宣传促销,这可参照旅游发达国家宣传促销费占旅游业总收入的4‰的比例来进行预算。

第二、建立旅游行业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这一构想是基于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要求来设计的。旅游企业资产中占大头的是国有资产,而这些资产的管理权分布在众多行政管理部门手中。这种产权虚置的状况使国有资产缺乏合理的监控手段,而易于流失。随着政企分开和企业进入市场,这类国有资产应按行业归属建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该公司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全权对所管辖资产负责其增值保值。这种设想对于旅游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创造了一种较为理想的客观环境,从而打破以前资源分化、不合理竞争的局面,同时也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业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里需要重申的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政企应截然分离。但公司经营国有资产所获得的利润应在明确的政策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缴给旅游管理部门以补充行业管理和行业服务所需经费。这笔资金也应主要用于宣传促销。

第三、在现有国有资产经营体制下,政府税务部门将征收的旅游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旅游管理部门。这样做的结果是政府通过扶持旅游业的发展将收取更多的企业所得税,旅游经济会更具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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