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察

从“做生意”到“做声誉”——也谈新《旅游法》

类别:行业观察|来源:|发布时间:2013-09-22 05:10|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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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甄浩,易游天下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1999年创办e游旅行网,涉足B2C周边游产品在线直销业务,并获得消费者青睐。2001年9月,创办北京易游假期旅行社,实践O2O商业模式,并喜获丰收。2002年曾负笈于北京大学MBA研修班,其间带领企业获得北京地区国内旅行社20强等荣誉称号,并于2006年11月,获得紫禁杯先进个人称号。2008年,创办易游天下,探索电子商务+连锁经营模式,四年间身先士卒、披荆斩棘,带领公司取得骄人业绩,为小微旅行社谋求生存与发展之道。

正文

自2013年10月1日起,国家旅游局将正式贯彻实施新《旅游法》,她如一剂猛药,将最大限度地肃清旅游业顽疾,变革及规范行业操作模式。从长期来讲,她无疑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从短期来讲,她会引发旅游业怎样的变革?本篇我仅从大众旅游者、业者与执法者三方面做以解析,失之偏颇处,还望业者斧正。

从大众旅游者的视角看,直观感受是价格严重上涨,原来3000余元就能实现的泰国旅行,现在涨过6000元,原来1万余元的澳洲旅行现在将近3万元了,消费者会追问价格究竟涨在何处,服务有哪些提升,悉数了解之后,游客无疑将更为成熟与理性,维权意识也将显著提升。但出境游门槛的大幅提升,定会限制大部分旅游者,而他们的诉求将在国内长线及周边的自由行及精品小包团中得以充分释放。我国四横四纵的高铁网络铺设,自驾车的盛行,智慧旅游初见端倪,移动终端的普遍应用,公民带薪休假制度的逐步落实,旅游业者的逐步转型,均为此做好奠基工作。

从业者的视角看,新《旅游法》的实施将成为一场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首先,零售商的阵痛是难以避免的,甚至会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是否有多年积淀的行业经验及服务能力支撑,是否有忠实的定制型客户支撑,是否有异业合作的资源支撑,是否有知名度、美誉度俱佳的品牌支撑,是否有优质的产业价值链支撑,是否有良好的营销体系支撑,这些均成为零售商能否存活的基础条件;第二,与零售商成唇亡齿寒关系的渠道运营商,则需提升整体运营、数据挖掘以及营销推广能力,了解消费者诉求,把握市场动向,打造优质供应链,基于互联网条件下的消费者购买行为,即信息收集、咨询预定、攻略搜集、行中查询、行后分享,在每个阶段谋兵布阵,做好用户获取工作,实现精准营销,并推行统一的产品及服务标准,塑造品牌优质形象,开拓线上、线下多种零售业态,完美实现O2O经营模式,不断扩大供应端、零售终端与消费者的规模,并处理好三者间的关系;第三,批发商及地接社会面临游客数量骤减、经营利润下降的困境,此时,提升资源把控能力,增加自由行产品的数量和比例,提高包机、包邮轮等集中采购的产品比例,根据细分市场需求打造新精品主题小包团,注重同业口碑,批发商及地接社进一步融合,这些均成为转型重点;第四,资源方要以创新的营销理念及方法去不断提升知名度,积极加强分销渠道建设,拓展移动互联等新渠道,注重消费者在路上的决策习惯,积极做好社会化媒体营销,做好目标客源地的营销推广工作。

从执法者的视角看,旅游作为战略型支柱产业,未来市场空间依然庞大,如何贯彻落实法规政策的同时,又保护经营者利益与积极性,如何加强行业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在综合协调、规划促进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这是执法者考虑的问题。

新《旅游法》的颁布实施在带给业界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带来新机遇。业者需藉此契机进一步做好自身定位,零售商、渠道运营商需要更加贴近及了解客源,批发商及地接社需要更加贴近及把控资源,企业需从单纯的做产品向做服务转化,利用好企业及行业数据,把握市场动态,结合自身优势,深耕细分市场,利用多种传播渠道,做好精准营销,实现差异化竞争,做好客户关系管理,在积极学习与不断创新的基础上将做生意转变为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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