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观察

严控上涨 公共资源景区将由政府定价

类别:行业观察|来源:|发布时间:2014-10-10 03:54|评论(0)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彭福伟表示,今后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另行收费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项目的价格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的上涨。

针对我国景区门票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彭福伟在访谈中表示,目前我国5A级景区中门票价格大多已过百元,部分甚至超过300元,占我国居民月收入比例远远高于国外的景区。

因此,我们在规范景区门票价格方面,《意见》提出,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另行收费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项目的价格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要充分体现公益性,严格控制价格的上涨。

彭福伟表示,景区应该按照规定,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实行门票费用的减免。所有景区都应该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各类变相涨价的行为发生。(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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